河北北方学院图书招标评标细则
一、 总 则
(一)招标人负责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承担。
(二)评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采用相同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对
投标人的投标进行评审、比较。
(三)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中的标准、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任何其他的外部证据均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四)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本办法中规定了所有必须评价的项目及相关评价标准。按照本办法设定的评标标准及方法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任何人在复制、使用过程中均不得对原件修改。
(五)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推举的评标委员会主任主持。每位专家独立评标,任何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干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
二、 评标内容及评标程序
(七)评标的内容
评标的内容包括: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八)评标程序及规定
1.评标程序:组建评标委员会 确定有效投标 细致评标 完成评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情况,依据下表“图书招标评分指标”进行商务资质项评标,从以下几方面综合评议
项目 总分值 内容 满足条件
得
分
商务
资质
20
注册资金
(万元)(3
分)
资金
多于
2000
1200-2000 800-1200 800﹤
得分
3 2 1 0
成立时间
(2 分)
公司成立时间 10 年以上 6-9 年 5 年及以下
得分
2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