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粹的对视觉效果的追求是有价值的。原始人带骨制的项链,为的是看上去很美。在身上弄纹身,显然也不是拿自己的皮肤当记事本用。(现代人中,michaelscofield是个例外。)现代人新修缮的前门大街。这条大街的北段,基本上是依照原有建筑翻新的,可以理解为新古典主义吧。南段则是新建的房子,由于没有明确的参照,设计师可以自由发挥,这给饱学了现代主义理念的设计师提供了机会,设计了很据现代主义的房子—无装饰的,平顶,方方正正的(也许可以节约建筑成本,至少在现代主义兴起的阶段是这样考虑的)。作为一条传统商业街上的建筑,使用了与周围大杂院一致的灰色,门窗上适当使用了一些传统元素。大概应该算是后现代主义吧。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