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人工智能系统发展的关系和激励网络中的一个主要节点是世界上经济最复杂、地缘政治最强大的普通法管辖区:美国。 我在这里的目的是开始调查美国渐进式普通法裁决系统与人工智能 (AI) 相交的肥沃土地。 尽管解释法规的行政机构、立法机构和法院是定义社会与人工智能不断发展的关系的重要参与者,但普通法仍然是美国和其他一些主要经济体社会和经济生活的默认支持。 即使超出了侵权、财产和合同的严格教义限制,普通法观念也经常为精英和广大公众之间就社会和经济互动通常发生的方式以及公共机构如何分析从金融监管到金融监管等问题的对话设定条件。职业安全。 除了作为构建互动的默认手段和分析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框架之外,普通法还提供了一个恰当的比喻,说明法律、社会和技术变革如何在应用广泛社会承诺的漫长过程中相互影响到特定的事实模式。 在定义了一些术语并设置了阶段之后,我提供了三个初步结论。 首先,我们的社会已经通过普通法的支持来规范人工智能——这是正确的。 其次,某种程度的可解释性可以很好地促进社会对后果性决策的审议,这是使任何参与人类决策的人工智能与侵权和其他普通法学说兼容的基础。 值得关注的这一理想至少有一个版本可以称为“关系非任意性”,以突出通过普通法和公法支持社会审议和修改其制定过程的能力的重要性最重要的选择。 最后,侵权法提供了一个令人信服的例子,说明普通法如何保持理论灵活性,以整合涉及组织现实和制度能力的社会考虑,以及对诸如人类知识侵蚀等可能被忽视的问题的担忧。 尽管存在不可避免的缺陷,但经过深思熟虑应用和改编的普通法不仅可以继续作为管理此类风险的一种手段,而且可以作为社会工具包中的资源,在世界继续使用人工智能的情况下应对公民行动的不同价值观和理由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