脆弱的生态环境与区域贫困是我国生态脆弱地区最本质的特征。在国家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下,生态脆弱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不单是其自身的问题,而是一个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区域之间关系的问题。本文在凝练我国生态脆弱地区主要特征的基础上,着重分析了生态脆弱地区所遭遇到的区域外部性问题,即无约束条件下的消极外部性(环境影响)和限制开发条件下所产生的积极外部性(生态服务)。在国家区域协调战略下,由于区域外部性的客观存在,会使生态脆弱地区面临利益失衡,即产业限制导致的发展权力剥夺,人口迁移导致的公共服务流失和承担生态服务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