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华藏、孝廉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评奖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道德品
质优良。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年各科成绩平均 80 分以上,且单
科成绩不低于 75 分。
(3)体育成绩合格,并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
(4)在符合前三条标准基础上,择优评定。
(5)在国内外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受省级以
上部门表彰并获奖者优先(主要指研究生)。
二、评奖范围和金额
(1)本校文科院(部)的在册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和本科生均
有资格申请本奖学金。
(2)华藏奖学金每年奖励 22 名学生,其中研究生 10 名,本科生
12 名,每名奖励 100 美元(按颁奖时国家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支
付)。
(3)孝廉奖学金评选条件同上,每年奖励研究生 15 名,本科生 13
名,每人奖励 100 美元(按颁奖时国家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支付)。
三、评奖程序和时间
(1)评奖程序
学生本人申请,院(部)、处评定小组研究推荐,校评审委员会
审议批准,华藏奖学金基金会核定后颁发奖金和奖状。
(2)评奖时间
每年评奖工作自 9 月底到 10 月中旬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