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题报告(含“文献综述”)作为毕业设计(论文)
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材料之一。此报告
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前
期内完成,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所在专业和学院审查后
生效。
2.开题报告内容必须按教务处统一设计的电子文档标
准格式打印,禁止打印在其它纸上后剪贴,完成后应及时
交给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3.“文献综述”应按论文的框架成文,并直接填写在
本开题报告第一栏目内,学生写文献综述的参考文献应不
少于 10 篇(不包括辞典、手册)。
4.有关年月日等日期的填写,应当按照国标 GB/T
7408—94《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
示法》规定的要求,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2015 年
6 月 26 日”或“2015-06-26”。
5.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字体请按宋体、小四号书写,
行间距 1.5 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