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审计质量控制研究——基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因素视角分析
CPA审计质量控制研究——基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因素视角分
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审计,但审计要想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必须要有令人满意的审
计质量。审计社会价值的实现,是以审计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为前提的,如果审计服务
质量低下,那么它不仅不能体现其自身的社会价值,而且还可能给社会带来危害,从而丧
失社会的信任和存在的价值。
一、我国 CPA 审计质量的现状
我国恢复建立审计制度已经有 20 多年,与西方国家相比,CPA 审计中一个突出的问题
是审计质量低下,在事务所的执业质量中审计业务方面存在的问题最为严重。根据重庆市
2005 年会计执业质量检查结果可以看出:审计程序的执行情况不理想,审计证据不足以支
撑审计结论,尤其是实质性测试中的分析性复核、截止性测试、监盘等程序执行不充分;
而存货和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的现场查看记录也存在缺陷,表现在货币资金审计中未向银
行函证,往来账项审计中应收、应付账款未函证,存货未进行监盘或未进行计价测试,固
定资产审计未收集相关权属证明,收入和费用未实施截止测试等。另外,一些规模较小的
会计师事务所出于成本方面的考虑,对于工作底稿的要求非常宽松,从而导致一些底稿索
引不规范、不完整;关键审计程序实施不够到位,审计抽取的样本量非常少,审计证据形
式化,无法支持审计结论。广东省的一项抽查结果显示,一家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中甚至出
现全部会计科目均未抽查原始凭证的现象;另外一家事务所对于年收入超过 20 亿元的企
业审计时仅仅是随意地抽查了 3 笔原始凭证,就做出了发生额可以确认的审计结论。审计
意见类型不当也是审计业务中存在的一个重要的问题,比如一些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不在
正文中披露,而是放在“审计事项说明”中表述,这样很容易给投资者造成假象。
2005 年 7 月 29 日,财政部发布第 11 号会计师质量检查公告,对 8 家会计师事务所和
23 名注册会计师做出处理和处罚决定;同年 9 月 28 日,审计署发布了第4号审计结果公
告,在其进行审计的 16 家会计师事务所中,14 家出现问题,其中共有 37 名注册会计师出
具的 19 份审计报告存在失实或疏漏。2006 年 1 月 4 日,中注协公布了 2005 年 7~11 月行
业执业质量检查的结果,共对 103 家事务所和 138 名注册会计师分别给予社会公开谴责和
行业通报批评;将 73 家不符合设立条件的事务所移交有关部门,建议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