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整理遴选细则
本文档详细介绍了大连市信息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整理遴选工作细则,旨在更好地完成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工作,为大连市全面推进综合素质评价提供有效参考。该细则涵盖了遴选原则、遴选程序、遴选内容与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一、遴选原则
1. 真实性原则:要求所有遴选出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严格按照诚信制度处理。
2. 易证型原则:学生根据老师指导,遴选出的材料中,必须拥有相关证明材料(奖状、视频、照片等)或三名以上证明人(三名证明人中必须包含班主任老师)。
3. 全面性原则:学生在活动记录过程中,需要从五大方面(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进行材料积累,然后根据材料进行分类遴选。
4.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遴选过程坚持在阳光下进行,所有遴选结果均需要在学校公示板公示5日,无异议后方可录入系统。
二、遴选程序
1. 学生自己整理记录内容,并对证书、秩序册等活动证明材料进行拍照截图。
2. 根据评价的五个大的方面进行分类整理,上交工作领导小组。
3. 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班上交材料进行一次审查,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直接退回学生。
4. 工作领导小组将各班上交遴选材料在公示板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三、遴选内容与要求
1. 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
2. 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3. 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
4. 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
5. 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的创新思维、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
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整理遴选细则旨在帮助学生更好地展示自己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并为个人成长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