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评细则》是针对农村环境整治的一项重要文件,旨在规范和提升农村生活垃圾的管理,确保农村环境卫生。这份细则包含多个方面的评价内容,旨在建立一个全面的考核体系,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规范化和长效化。
细则强调了设施设备的完备性。规定了乡镇、新区必须有农村敞口垃圾池的整治或改造计划,并要求实施有效。对垃圾房、垃圾箱和垃圾桶等设施设备的配备有明确的标准,以保证垃圾收集的便利性和卫生条件。主干道沿线应配齐垃圾箱,以方便村民投放垃圾,且不得有露天焚烧垃圾的现象。
治理技术的成熟度也是考核的重要方面。文件要求建立禁止垃圾露天焚烧的机制,并及时清运垃圾,避免垃圾外溢。同时,提倡可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鼓励村内堆肥,但要避免白色垃圾污染。
再者,稳定的保洁队伍是保持环境卫生的关键。细则规定乡镇、新区和村级需有保洁人员名单和合同,确保工资按时发放并与考评奖惩办法相结合,同时划分保洁区域,明确责任人。
监管制度的完善是保证治理效果的重要环节。乡镇、新区需设立组织领导体系,制定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定期进行考核奖惩并公布结果。此外,应定期发布督査通报和工作简报,召开工作推进会,以监督和推动工作的执行。
资金保障是长效机制的基石。乡镇、新区应建立垃圾治理经费保障机制,将其纳入财政预算。同时,注重宣传和培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栏、组织培训等方式,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和垃圾分类能力。
卫生保洁的考核是实地考察的重点。细则要求清除陈年垃圾堆积,严禁临时性垃圾堆放,保持河流、沟渠、塘的清洁,杜绝农户随意倾倒垃圾的行为,同时,垃圾进入处理站后应符合卫生标准,保持站内外整洁。
细则设立了加分项,鼓励创新工作,如合理改造垃圾池,推广垃圾分类试点,以及探索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的新方法。
总体来说,这份考评细则以100分为基础,附加5分的创新工作加分,总分105分。达到80分及以上视为达标,低于80分为不达标。这一体系旨在通过全方位的考核,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全面提升,打造宜居的农村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