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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而设立的从事品牌授权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
企业及公司等。
“品牌标识”,是指与品牌授权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
标,商号,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
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
“经营手册”,是指由甲方制订的指导加盟店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一
般包括《中融富国加盟连锁体系运营手册》、《中融富国风控人员工作手册》、
《VI 系统视觉识别手册》《中融富国员工培训手册》、《中融富国管理制度手册》
等。
“单店加盟”,即甲方将单店加盟权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
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单店加盟权。
“营业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条款约定,获准开设加盟店的住所。
“建筑物”,是指营业地所在的建筑物。
第二条品牌授权
一、甲方拥有品牌连锁体系,经营范围:,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
方连锁经营权。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品牌授权性质为单店加盟
第三条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
终止或续期。
二、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个月向甲方书面
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