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特许加盟合同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合作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 甲方同意乙方加入甲方 “特许加盟店” 体系,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发展的合作态度,订立下述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加盟权限
1、授权经营的区域为县(区 / 镇)
2、加盟期限:自月日至月日止,共同有效期与加盟授权期相同。
二、加盟条件
1、乙方必须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固定的营业场所、相关人员:
a、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b、年、季、月销售目标的达成能力:
2、乙方须一定的进货量。首次进货不低于(三个月运作期)以后每月进货不少于元。如连续
三个月进货额不足 元者,甲方将保留处理权。
3、乙方按甲方产品全国统一零销价销售,享受全国统一加盟价 500 元一套。
4、甲乙双方以独立经营方式运作,自负盈亏。
三、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品质保证:有关产品质量保证及产品卫生检验报告等文件,由甲方全权负责提供。
2、负责对乙方及时供货, 及时供应各种形象物品及宣传资料, 并按规定做好对乙方的调换货
服务。
3、负责对乙方在本店内品牌形象的独家荣誉保护及品牌使用权。 加盟店区域保护为 2.5 公里
内,形象店区域保护为 5 公里。
4、甲方有义务督促、协助向乙方与甲方制定的各类终端促销政策。
5、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 甲方按所规定的标准服务流程为乙方提供知识培训、 专业产品知识
培训、 销售技巧培训 (特定的培训除外) 。派驻在乙方的甲方工作人员在当地的住宿由乙方负
责。6、甲方可根据乙方要求到当地区域内举行终端会或促销活动, 住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要
求乙方需向甲方提前七天申请。
7、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市场规定的零售价体系,不得擅自调高供货价格。
8、乙方在遵守甲方《韩秀渔美人减肥连锁机构减肥合同》 《韩秀渔美人减肥跟踪服务书》并
按甲方授教的方法操作,甲方对乙方终端顾客操作中出现的效果问题负全部责任。
9、客户服务部热线: ,服务范围:美容行业新资讯、投诉等。
10、技术服务部热线: ,服务范围: 派店老师的安排, 给予产品方面的全面指导与大力支持、
活动方案的策划等。
11、订货热线: ,发货时间:每个星期的一、三、五。
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树立品牌意识和长远经营观念, 掌握正确的产品使用技术和方法, 为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
2、每月须按规定的任务额进货,乙方连续 3 个月不进货,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其品牌经营权。
3、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和培训活动,如无故不参加者后果自负。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经销权及甲方标识权提供给第三者。
5、乙方应努力维护信誉,积极宣传推广产品。
6、乙方严格按照使用操作规程开展美容服务, 严格执行该产品统一市场销售价格, 月底发放
美容师公司规定的统一服务提成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