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备案填报指南
(2022 年 12 月)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具有
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履行或办理备案、变更、
注销等相关手续。深度合成服务技术支持者应当参照前款规定履
行备案和变更、注销备案手续。”深度合成服务可参考《互联网
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使用手册》和以下指南开展填报工作,具
体填报入口和流程如下:
一、填报入口
登陆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系统)进
行填报,网址为 https://beian.cac.gov.cn。系统首页如图 1 所示。
图 1 备案系统首页(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