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规划理论是研究如何有意识地影响语言发展和变革的社会实践活动。这一概念最早由挪威语言学家阿斯克尔·豪根在1964年的美国社会语言学会议上提出,他将语言规划定义为对语言变化的评价和抉择,强调在语言形式中做出正确判断的重要性。豪根的定义受到了印度学者雷伊的影响,后者在《语言标准化》中提到规定语言学是寻求语言创新合理性的学科。
语言规划的本质在于其理论性和实践性。理论性体现在遵循语言文字发展的规律,为实践活动提供指导;实践性则表现在根据社会需求对语言文字的形式和功能进行调整。如果缺乏正确的理论指导,语言规划可能会变得盲目和脱离实际。反之,如果理论不能有效指导社会实践,规划也可能变成空洞的设想。语言文字的形式和功能需要调整的原因在于它们可能不适应社会的需求,导致语言交际出现问题。因此,语言规划的任务之一就是发现并解决这些不适应,以确保语言交际的顺畅。
语言规划活动通常由政府、语言文字管理部门或专家有组织地进行,分为行政干预和专家干预两种形式。前者通过制定法律和标准来规范语言文字使用,后者则通过学术和公共活动影响公众的语言习惯。零干预是一种无为而治的干预方式,虽看似不干预,实则有利于语言文字的自然发展。
语言规划涉及语言文字的各个层面,包括语音、词汇、语法、文字等,以及它们在社会中的功能和地位。文字改革是语言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汉字简化和拼音化等。进行语言规划时,必须考虑到语言文字的系统性和连贯性,确保政策的稳定性,避免因短视决策而导致的混乱。同时,语言规划还需要考虑社会因素的影响,并努力将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力量。
以普通话推广为例,其长期目标的连贯性体现了语言规划的系统性,但台湾地区推广国语时遇到的挑战,如政治干扰和过去的高压政策,揭示了实践中可能存在的不连贯性。为实现连贯性,规划需设定清晰的长期和短期目标,并始终坚持。而在考虑系统性时,不仅要关注不同方言区的差异,也要考虑到少数民族语言群体的需求。
语言规划是一门复杂而细致的学科,它要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适应社会发展和语言变化的需求,确保语言文字的健康发展。在进行语言规划时,需要深入理解语言文字的特性、规律,以及社会环境的影响,通过科学的方法和策略,引导语言文字向着更有利于社会交流的方向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