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员是从事劳动关系建立、运行和调整等工作的专业人员,主要职责包括协助企业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考试题中,涉及的知识点广泛,涵盖了劳动法律法规、集体协商、劳动争议处理等多个方面。
1. 集体合同的作用:签订集体合同有助于减少劳资冲突,它是通过集体协商来确定劳动条件、工资待遇等,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稳定劳动关系的框架。
2. 效劳期的约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专项培训后,可能会约定劳动者的工作期限,即效劳期,以防止培训后的员工短期内离职。
3. 集体协商争议的主体:集体协商的主体是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双方就劳动条件、工资等事项进行谈判。
4. 集体协商的法律法规:除了劳动标准的法律法规,还需要掌握关于集体合同制度的法律法规,以确保协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5. 劳动者变更提议的处理: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的提议,劳动者有权提出劳动争议,而非被辞退或辞职。
6. 错误的集体协调表述:政府不是集体协商的主体之一,集体协商是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直接对话。
7. 协调解决劳动规章制度实施中的问题:需要避免规章制度的一致性问题、抵触和矛盾问题,确保规则公平合理。
8. 我国劳动行政法规:例如?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其他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则属于法律而非行政法规。
9. 显性文化的内容:组织标志、规章制度、工作环境等属于显性文化,而组织精神通常属于隐性文化。
10. 集体协商争议对策:在协商中遇到争议或僵局时,可以暂时休会,寻找解决方案。
11. 集体合同的性质:集体合同是典型的要式合同,需要符合法定形式和程序。
12. 劳动合同单方面变更: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如生产经营需要,用人单位才能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拒绝无效变更。
13.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不包括审计权,而是包括审议建议权、审议决定权和评议监视权。
14. 因履行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适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
15.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方式:应书面通知劳动者。
16. 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合议制度: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以合议制为原那么,独任制为例外。
17. 企业劳动关系预警的第一线:通常是基层部门,他们最早发现潜在的劳动关系问题。
18. 劳动定额制定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以及制定方法和程序。
19. 协商核心:协商目标的确定是整个劳资协商工作的核心,它直接影响到协商的方向和结果。
20. 仲裁员的回避决定: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做出。
21. 职工代表比例:通常占职工总数的10%-15%。
22. 集体协商的目的:签订集体合同是主要目的,但协商过程中的沟通与共识也是重要的,即使未达成一致,也有助于理解双方需求,减少潜在冲突。
这些知识点体现了劳动关系协调员需要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对法律法规的理解、集体协商的技巧、处理劳动争议的能力等,以促进企业的劳动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