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厦门有限公司章程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中国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国厦门签订合资经营厦门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合营公司名称:厦门 有限公司;英文名称:XIAMEN CO.,LTD;法定地址:厦门市 。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地址为:
甲方:中国 公司,法定地址为: ;
乙方: 国 公司,法定地址为: 。
第三条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 宗旨
合营公司宗旨为:使用 先进技术,生产和销售 (注:写明产品名称)达到 水平,获取甲乙双方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五条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制造 。
第六条合营公司生产规模为:初期年产量 ,年产值 人民币;最终年产量 ,年产值 人民币。
第七条合营公司向国内、国外市场销售其产品,其外销比例 %。
第三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币 万元,注册资本为 币 万元。
甲、乙双方出资如下:甲方出资 万元,占 %,其中:现金 万元、机械设备 万元、厂房 万元、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