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及中国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国(地区)注册的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签订的建立合资企业 有限公司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合资公司
名 称: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国籍: 联系电话:
第三条 合资各方
甲方名称:中国 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国籍: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 国 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国籍: 联系电话:
第四条 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合资各方按其合资条件对合资公司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五条 合资公司为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部门的规定。
第二章 经营目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
第六条 合资各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经济效益,使合资各方获得满意的利益。
第七条 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