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计算机软件方式不同会计处理亦不同
一、购入计算机软件
1、与固定资产一同购入。与固定资产一同购入的计算机软件,如果与固定资
产不可分,无论是否单独计价,都作为固定资产而不是无形资产核算,如生产设
备的自动化控制程序;如果与固定资产可以分开,且能单独计价,应确认为无形
资产,按购入成本入账。
2、单独购入。单独购入的计算机软件,应区别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单独购入用于生产经营或管理,应按购入成本确认为无形资产;
(2)单独购入用于研究与开发,如果研究与开发活动结束,该软件还能另作
他用,则应按购入成本资本化为无形资产;如没有其他作用,则应计入“研究与
开发费用”,按研究与开发具体准则处理;
(3)单独购入用于构成产品的组成部分,应视这种软件是否可以复制来决定,
如果可以复制,应将软件原版的购大成本资本化为无形资产,以后各期摊销计入
产品成本;如果不能复制,也就是说要为每件产品购入一个软件,则购入时应作
“存货”处理领用时计入当期产品成本。
二、委托开发形成的计算机软件
委托开发形成的计算机软件应按实际支付的委托费入账。如果该软件是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