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是中国山东省针对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的一项标准,旨在规范该领域的服务行为,保障消防设施的安全与有效性。该规程涵盖了维护保养服务的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适用于山东省境内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机构。
规程中定义了几个关键术语:
1. 维护保养服务:这是指依据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由专业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的检查、测试、维修和保养行为。
2. 维护保养项目:指的是这些服务机构受社会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体或多栋建筑进行的服务。
3. 定期维护保养:是指每月定期进行的维护保养服务,由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执行。
规程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机构提出了一系列规定:
1. 机构需持有国家认可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范围内从事服务。
2. 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合法合规地开展工作。
3. 机构需对维护保养的结果负责,保证设施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通过山东省消防维保监督系统进行信息录入和流程监督。
4. 机构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作业指导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服务质量。
5. 设立技术负责人和技术团队,对服务质量进行管理和审核,确保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6. 建立个人工作档案,对员工进行业绩评估和质量考核,促进团队能力提升。
7. 实施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知识和技术水平。
8. 储备必要的消防设施易损件或与供应商合作,保证零部件供应,并进行进货检验。
9. 配备并维护消防技术服务设备,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符合计量检定和校准要求。
规程还涉及了合同签订和服务准备:
1. 机构与委托单位签订《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日内报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2. 合同应明确服务内容、报酬、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使用统一的合同格式文本。
3. 明确购置已损部件的责任归属,防止纠纷。
4. 所有消防设施都应列入服务内容,不可随意削减。
5. 禁止以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名义签订合同,合同需用主体机构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6. 收集和核实维护保养项目的相关技术资料,对消防设施组件进行编号,建立基本信息表,作为工作基础。
这个规程的实施有助于提高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标准,保障消防安全,降低火灾风险,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