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csdnimg.cn/release/download_crawler_static/52955138/bg1.jpg)
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制
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所名称为律师事务所
地址设在:
第三条本所的宗旨:(各所自定)
第四条本所的组织形式为合伙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为……合伙人依照合伙协
议的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第五条本所的财产归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六条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
律,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和指导,并接受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
第二章开办资金的数额和来源
第七条本所开办资金总额为: 万元。其中:出资万元; 出资万元;出资万元;
出资万元;出资万元。
第三章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
第八条本所以等法律事务为主,兼顾其他业务。具体业务范围为:
(一)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
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
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 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 担任代理
人,参加诉讼;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