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伤事故管理,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以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预防事故的发生。制度适用范围涵盖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部门。
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 **工伤事故定义**:工伤事故指的是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作或工作环境导致的人身伤害事故或职业病。所有职工均需参加天津市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
2. **事故处理原则**:
- 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
- 实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 公司及相关部门需建立应急救援制度,设立工伤事故档案,并对事故进行考核,同时鼓励举报和奖励机制,禁止瞒报、迟报或虚报事故。
- 鼓励员工提出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对防止事故的员工给予奖励。
- 使用计算机系统进行事故资料管理、信息反馈、统计分析和预测,以防止重复事故。
3. **工伤事故范围与认定**: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进行事故范围的界定。
- 工伤事故的认定由工伤管理中心负责,各部门在事故发生后需及时上报安全管理部和工伤管理中心。
4. **事故划分与报告程序**:
- 工伤事故分为轻伤、重伤、死亡、急性中毒和特别重大事故五类。
- 报告程序明确,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逐级报告,并保护现场,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 不同类型的事故由不同级别的负责人组织调查处理,如轻伤事故由作业区负责人处理,重伤事故和重大人身险肇事故由部门主管领导负责,死亡事故则需上报至公司高级管理层,并上报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5. **工伤事故调查**:
- 调查分析由事故所在部门和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特别是涉及新技术、新设备等情况时,相应职能部们也要参与。
- 事故调查的目的是查明原因,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通过这个管理制度,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旨在建立一个完善的工伤事故管理体系,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同时,它也反映了企业对法律法规的遵守和对员工权益的重视,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