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方法:将控制器主电源断开, 使控制器在备用供电的条件下,
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工作 8h,然后按技术要求,用试验器使一定数量
的回路处于报警状态, 用计时钟表记录控制器的正常工作时间, 观察
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当控制器正常工作 30min 时,切除声报警信
号,然后使原处监视状态的任一回路处于火灾报警状态, 观察控制器
的声、光报警信号情况。
7、火灾应急广播、消防通讯、电梯。
7.1 火灾应急广播
7.1.1 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的设置
技术要求:
a)从一个防火分区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于
25m,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 12.5m。
b)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 3W,能正常工作。
c)在环境噪声大于 60dB 的场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
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 15dB。
d)客房设置专用扬声器时,其功率不宜小于 1.0W。
检验器具: 50m 卷尺,数字声级计。
检验方法: 用卷尺测量任一部位至扬声器间的步行距离, 查看并
记录单个扬声器的功率。 用声级计在扬声器范围内最远点, 先测背景
噪声声压级,再测火灾应急广播时的声压级, 两者之差即为试验结果。
7.1.2 强行切换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