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是指导建筑工程在竣工后进行消防验收的重要规范,旨在确保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遵循国家相关消防法规。本办法适用于公安消防机构对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建筑内部装修等工程的消防验收工作。
**消防验收流程**:
1. 资料审查:检查包括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消防设计审查资料、竣工图纸、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消防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
2. 现场抽样性检查及功能测试:依据消防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筑防火、消防设施外观、可测量指标进行测量,并测试消防设施功能。
3. 综合评定:根据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结果,按照子项、单项、综合三个层次进行评定,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子项评定**:
1. 子项是消防验收中重点抽查的部分,根据其对消防功能的影响程度分为严重缺陷(A)、一般缺陷(B)、轻度缺陷(C)。
2. 子项的抽样数量和测试频率根据具体情况设定,如消防设施控制功能抽查一次,其他子项至少抽两处,特殊情况需增加抽样。
3. 子项合格条件包括功能符合标准、尺寸误差允许范围、抽样合格率等。
**单项评定**:
1. 单项由多个子项组成,如建筑类别、内部装修防火、水灭火系统等。
2. 单项合格条件为无严重缺陷、一般缺陷数量限制,以及轻度缺陷总数限制。
**综合评定**:
1. 综合评定为合格需满足资料审查合格和所有单项评定合格。
2. 对于大型工程,可进行局部消防验收,要求与非使用区域有防火分隔、独立疏散设施、消防水源和电源满足要求,以及独立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复验**:
当消防验收不合格时,建设单位可申请复验,消防机构将重新进行核查和测试。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是确保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的关键环节,涉及从设计到施工的全过程,对资料和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以保障建筑物在投入使用后具备良好的消防性能,减少火灾风险。这个过程不仅需要公安消防机构的专业执行,也需要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多方配合,共同维护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