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发展理论与我国金融体系改革
金融发展理论是研究金融系统如何促进经济发展的理论框架。金融抑制和金融深化是两种主要的金融发展理论。
金融抑制是指中央银行或货币管理当局对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市场经营流程和市场退出按照法律和货币政策实施严格管理,通过行政手段严格控制各金融机构设置和其资金运营的方式、方向、结构及空间布局。金融抑制可以促使银行等金融企业谨慎运作,控制经营风险,确保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清偿力,能促进银行体系的稳健发展和市场竞争机制良好运作。在银行业的稳定和效率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当出现金融风波,甚至金融危机时,可尽可能以最小的代价保持银行业等金融企业的稳定。
然而,金融抑制也存在一些缺陷,如扭曲了金融资源的价格,造成虚假供求关系;对银行体系规定过高的准备金率和流动性比率也是价格扭曲的一种形态;金融业务易被少数国有金融机构所垄断,缺乏竞争,金融效率低下;市场分割等。
金融深化理论主要针对金融抑制政策,如对利率和信贷实行管制等提出批评,力主推行金融深化战略,以金融自由化为目标放松或解除不必要的管制,开放金融市场,实现金融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以及货币价格利率市场化,使利率真实反映市场上资金的供求变化,由市场机制决定生产资金的供求变化和流向,刺激社会储蓄总供给水平的提高,从而便利资本的筹集和流动,有效地解决资本的合理配置问题,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经济发展。
然而,金融深化理论也存在一些缺陷,如假设金融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市场中的信息是完善和公开的,并存在一个竞争完全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市场结构,且市场中的主体是理性的。但是,现实经济使得金融深化理论假设存在着缺陷,主要表现为现实的金融市场存在不完全性和昂贵的信息搜寻成本,金融市场发展滞后对金融自由化存在制约等。
金融发展理论是一个复杂的理论系统,需要我们从多角度去理解和分析,以便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和金融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