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湖南分中心 2013 年招聘面试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首先对你们顺利通过笔试表示祝贺。为了使你们顺利参加此次面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 面试
时间 地点 时间 地点
技术岗 3 月 11 日上午
8:30—11:30
7 楼会议室 3 月 12 日
上午 8:30
7 楼会议室
业务岗 3 月 11 日下午 14:30—16:00 7 楼会议室 3 月 12 日
上午 8:30
7 楼会议室
注:1、以上地点都位于湖南省通信管理局办公大楼(长沙市友谊路 380 号)内,市内乘坐 705、140、145、116 路公交车在友
谊中路站下,往西走 200 米即到。2、候考室:10 楼会议室;3、3 月 12 日为面试考生提供中餐。
二、面试程序
1、请各位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前三日(3 月 7 日 17:00 前)发送一封主题为“***(姓名)***(准考证号码)能(或不能)
参加面试”电子邮件至邮箱 hncert@163.com 进行确认,逾期不发送邮件,视同放弃,并依序递补。
2、应试人员按规定的面试时间,必须于开考前 30 分钟进入面试候考室,面试开考前 30 分钟仍未到候考室报到的应试人员,
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3、工作人员向应试人员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组织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先后顺序。
4、面试开始后,由引导员按顺序将应试人员引领到考场进行面试。每位应试人员面试时间为 12 分钟,请考生注意时间安
排,不得超时。等候面试需暂时离开候考室的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5、应试人员面试结束后,主考官宣布退场,考生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附近议论,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其他应试者
泄露考题。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时,应试人员应按《面试公告》中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如下),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的,视为
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考生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应届毕业生(复印件均为一份):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需正反面); 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章,或附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 已获得的学历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发表论文的原件、复印件;
简历中填写的其他资格证
2、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将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交工作人员保管。在面试考场携带通讯工具入场的,视为违纪,
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面试时请使用普通话作答,座位上有面试题、笔和草稿纸,考生不得在面试题上做任何标记。回答问题前,考生
可先思考,思考时间与答题时间相加不超过 12 分钟,回答完后,请讲回答完毕。考生面试结束时,不准带走草稿纸。违反以
上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成绩。
四、其他事项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
40%,面试成绩占 6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名)。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 3 倍时,取消当日当次面试,按照递补原则另行组织面试。
3、体检和考察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为 1:1。体检或考察不通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4、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湖南省通信管理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同时保证手机畅通。
联系人、咨询电话:宋冬雯 0731-82471523 杨振中 0731-82471525 吴 晖 0731-8226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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