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出租协议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
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
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署本租赁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 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
是 号。
二、租赁期限期间及车位租赁费用: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费用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租赁费用 6 个月支付一次。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乙方承担,按每个
月管理费费用,并支付给甲方,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处交付管理费。同时
收取车卡保证金 80 元,作为防止门卡丢失,损坏赔偿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协议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赁费用;如
乙方拖欠租赁费用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协议行为,甲方有权
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
情况未能如期签署续租协议,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
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署续租协议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