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信竞争性经营信息收集管理办法暂行》是广东省电信公司在面对激烈市场竞争环境下,为及时获取和应对竞争对手策略而制定的一项内部管理规定。该办法旨在构建一个高效的信息收集网络,确保公司在电信市场的竞争中保持敏锐的洞察力和快速的反应能力。
首先,管理办法明确了竞争对手的定义,包括国内五大主要电信运营商、电信虚拟运营商、增值业务提供商以及国外电信公司等。收集的经营信息涵盖资费、营销手段、策略等多个方面,通过媒体、宣传资料和促销活动等多种途径获取。
在组织架构上,建立了省公司、研究院和各地市公司共同参与的信息收集网络。各地市公司负责信息收集和初步分析,省公司和研究院则负责信息的处理、分发、利用和反馈。具体人员配置上,部分地市设有专职信息收集员,其他地市则指派兼职人员,竞争激烈的地区可临时增派专人。
在工作职责方面,省公司承担定期收集、汇总各地市信息,进行竞争性经营信息分析,制定营销策略,并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省研究院则负责信息的分类、筛选、汇总,进行专题分析并提出业务发展建议。地市公司市场部需监控竞争对手动态,分析优劣势,及时上报信息和应对策略,同时与各部门协作,处理违规行为的取证和反馈。
工作流程分为正当竞争信息和违规竞争信息两部分。正当竞争信息通过收集、整理、分析后,上报至省公司,结合全省情况形成策略。违规竞争信息在取证后直接上报省公司,以便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管理制度中,各地市分公司需每月定时上报竞争对手信息分析报告,重大违规情况需立即上报,并附相关证据。省公司则会定期对信息收集工作进行通报,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这个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体现了广东电信对市场竞争的高度重视和严谨的管理态度,旨在通过系统的竞争信息收集和处理,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决策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