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与条文说明》是指导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检验和验收的重要标准,旨在确保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安全防范工程,包括通用型公共建筑和高风险建筑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规范强调了工程的综合设计、同步施工和独立验收的重要性,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与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安全防范工程的基本原则包括安全性、可靠性、开放性、可扩充性和使用灵活性,以实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实用可靠的系统。此外,工程的建设除了遵循本规范,还需符合其他相关的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
规范中的术语解释了安全防范工程涉及的各种系统和概念:
1. 安全防范产品:特指用于防入侵、盗窃、抢劫、破坏、防爆安全检查等目的的器材或设备。
2. 安全防范系统(SPS):由多种产品组成的电子系统,如入侵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等,用于维护公共安全。
3.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ESPS):综合应用各种技术建立的防入侵、盗窃等系统,通常称为技防工程。
4. 入侵报警系统(IAS):利用传感器技术探测非法入侵,并发出警报的系统。
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VSCS):通过视频技术实时监控和记录区域图像的系统。
6. 出入口控制系统(ACS):使用识别技术控制出入口,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
7. 电子巡查系统:管理保安巡逻路径和流程的电子系统。
8. 停车库(场)管理系统:自动登记、监控和管理停车场车辆进出的系统。
9. 防爆安全检查系统:检查人员、行李、货物是否存在爆炸物等危险品的设备系统。
10. 安全管理系统(SMS):整合多个子系统,实现联动管理的电子系统。
11. 风险等级:评估防护对象面临的威胁程度。
12. 防护级别:为保障安全所采取措施的水平。
13. 安全防护水平:防护级别对风险等级的覆盖程度。
14. 探测:发现风险事件并发出警报的手段。
15. 延迟:延长风险事件发生的时间,以增加反应机会的措施。
16. 反应:针对风险事件采取的即时应对措施。
17. 误报警:因误触发或系统故障导致的不必要警报。
18. 漏报警:未能正确检测到风险事件而未发出警报的情况。
这些术语和规定为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和实施提供了明确的定义和指导,确保工程能够有效地预防和应对潜在的安全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