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与追究处理制度汇编》是企业确保安全生产、规范事故处理的重要法规依据。该制度旨在强化公司的生产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事故责任追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度的制定遵循了《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制度首先明确了组织领导,由包洪凯担任组长,卫东、宏远、王宏建、继平为副组长,以及洪辉、文立等人为成员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与追究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事故责任的公平公正划分和严肃处理。
制度中详细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的分类,包括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直接责任者是指其行为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主要责任者是对事故发生起关键作用的人员,如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领导责任者则是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如未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等。
对于不同级别的责任,制度设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通报批评、罚款、严重警告、撤职以及追究刑事责任。这些处罚形式旨在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对责任者进行不同程度的追责,促使相关人员重视安全生产。
制度还明确了各层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例如,总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宏观管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矿长分别对各自分管工作负全面、主要监管和直接领导责任。同时,总经理需要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解决存在的问题,并组织安全生产监察,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是预防事故的关键,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其不仅要传达和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还要制定和监督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该制度通过责任划分、追究和处罚机制,构建了一个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旨在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稳定运营。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严格按照制度执行,通过持续改进和加强安全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