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总体方案》是针对推进中韩经济合作,探索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新模式的重要文件。该方案旨在通过长春市的优势地理位置、坚实的产业基础和密切的韩中交流,加速示范区的建设,以创新合作、园区合作拓展两国间的经济关系,构建新平台,同时对东北地区的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方案明确提出了四个发展阶段目标:
1. 到2025年,示范区与韩国等国家的经济合作全面展开,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外商直接投资增加,特色产业竞争力增强,初步形成国际开放合作平台。
2. 到2035年,示范区在对韩经济合作和与其他国家经济交流方面取得显著成果,产业发展、全面开放、绿色发展、城乡协同发展水平显著提高,成为东北亚具有强大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际合作示范区。
在战略定位上,示范区被设定为:
1. 吉林省乃至东北地区振兴发展的新引擎,通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东北地区的全面振兴。
2. 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引领区,促进“一带一路”倡议与周边国家发展战略对接。
3. 中韩全方位宽领域合作的先行区,深化贸易、投资、服务、产业、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合作。
遵循的建设原则包括:
1. 改革引领,创新驱动,通过改革和创新推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
2. 开放合作,互利共赢,充分发挥各方比较优势,实现共建共赢。
3. 政府支持,市场主导,政府提供支持,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吸引各类市场主体参与。
4.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科学规划,聚焦关键领域和产业链,推进早期收获成果。
空间布局方面,示范区位于长春市区东北部,采用“一核、两翼、多园”的结构:
- “一核”是高端服务业发展核心区,集中研发设计、影视文化等相关产业。
- “两翼”分别依托长春国际陆港和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打造高端制造业和临空产业集聚区。
- “多园”则包含新能源汽车、信息技术、装备制造等多个专业产业园区。
总的来说,此方案是构建中韩深度合作,推动长春及东北地区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的重要蓝图,旨在通过示范区的建设,为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提供新的动力和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