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研究: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是怎样的?
自网络游戏登陆中国以来,以网络游戏为代表的数字娱乐业在中国呈快速发
展的趋势,网络游戏已成为与电影、电视等并驾齐驱的娱乐产业,与此同时由网
络游戏虚拟财产引发的纠纷更是此起彼伏,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权利属性成为
众说纷纭的话题,成为立法、执法的瓶颈。201X年 12月 18日,我国首例盗窃
网络虚拟财产案在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至此网络虚拟财产首次进入了司法的视
野,司法实务界和理论界积极对网络虚拟财产的问题已被越来越多的关注,网络
虚拟财产也逐渐增多,虚拟财产已不是一个虚拟的问题,而是一个迫切需要法律
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虚拟财产的含义和特征
虚拟财产也称虚拟物品,一般是指必须利用网络服务器的虚拟窨为网络使用
者支配、使用的电磁记录,其外化的表现形式包括:游戏装备、QQ号码、电子
邮箱帐号等。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虚拟财产形式会不断翻新。
与现实生活中的财产相比,虚拟财产具有的几点特征:
1、虚拟性。网络虚拟财产具有虚拟性,又称无形性,虚拟财产对网络游戏虚
拟环境有着天生的依赖性,在某种程度上它不能脱离网络游戏而存在,当然也正
是由于这一特征使得按照现行的法律难以调整与规范。
2、价值性。对于任何物品来说,要成为法律意义上的财产,“价值性”都是
至关重要的。所谓价值性,是指其能够满足人类的物质需要或精神需要,并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