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创收管理制度》是针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开展对外创收业务的一种规范性文件,旨在鼓励合法合规地开拓额外收入来源,同时确保此类业务不影响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营。该制度详细规定了业务的范围、管理职责、立项流程、业务成本、收益分配、风险管理等方面。
1. **业务范围**:对外创收业务主要包括对外维修施工、绿化修剪、保洁清理、设备安装等,这些服务需以企业外部客户为对象,且不能与服务中心的核心业务产生冲突。
2. **立项申报**:对外创收业务需提前进行立项审批,一般需提前5个工作日提交《对外创收业务立项申报表》,包括业务内容、成本预算、预期收入等信息。紧急情况下可电话报审,随后补充材料并完成审批。
3. **业务立项评估**:经营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评估,考虑实际资源和服务中心状况。所有创收业务必须先立项后执行,禁止先创收后立项。
4. **合同签订与实施**:合同或协议签订前需经过《会签单》流程,由相关部门会签通过。创收部门负责项目的全程管理,包括项目执行、成果汇报和账务核算。
5. **业务核算**:创收收入应及时入账,税收成本按国家规定计算。业务成本不包括人工成本,利润分成作为参与人员的奖励。
6. **收益分配**:创收业务净利润的60%分配给创收部门,根据工时合理分配;40%用于公司管理费用。奖励明细需得到服务中心总经理批准后发放。
7. **考核与风险责任**:未经审批的创收业务将被没收收入,并可能对责任人进行绩效工资扣除。创收活动的风险由个人承担,服务中心不负责创收期间的人员和财产风险。
8. **附件**:包括《对外创收业务立项申报表》、立项申报流程、《会签单》等,为业务操作提供了具体指导和文档支持。
此管理制度强调了对外创收业务的规范化和透明化,既鼓励了员工的积极性,也保障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合规运营。通过明确的流程和责任分配,确保了对外创收业务的顺利进行,同时也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了预防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