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是甘肃省土建建设领域的一项重要规范,用于指导建筑工程的成本估算、预算编制、招标投标和工程结算。以下是该定额的主要内容和知识点:
1. 定义与应用范围:本定额是甘肃省建筑工程的标准,包含了完成特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项目。
2. 编制依据:定额参照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结合了当地的工程结构、施工标准、机械设备水平以及施工条件,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3. 人工消耗量: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示,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
4. 材料消耗量:材料用量包括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部分小量零星材料归入“其他材料费”。定额已考虑了材料从仓库到作业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损耗和现场堆放损耗。
5. 混凝土和砂浆:混凝土、砌筑砂浆等以半成品量表示,强度等级和配合比的材料用量参考《甘肃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材料消耗量定额》。
6. 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考虑到制作、运输、堆放和安装的损耗,需要根据施工图计算净用量并进行调整。
7. 养护与费用:混凝土养护按自然养护考虑,特殊养护需额外计算。定额中包含了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水平运输费用。
8. 机械台班:包括主机和辅助机械,部分小型辅助机械以“其他机械费”表示。机械规格型号根据工程需求配置,一般不再调整。
9. 工具、用具费用:价值在2000元以内且使用年限不超过2年的工具、用具费用已包含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
10. 适用高度:定额适用于高度20m以内的建筑,超过这个高度则需按照《甘肃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费定额》计算超高费。
11. 抗震要求:已考虑八度抗震设防要求。
12. 量价综合:人工、材料、机械用量及费用综合确定,通常不再调整。
13. 建筑面积计算:包括单层、多层、地下室等各类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如门厅、大厅的建筑面积计算按自然层水平投影面积。
这些知识点构成了甘肃省土建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对于工程承包商、业主、造价工程师和其他相关专业人员来说,是进行工程成本控制和决策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