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中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是保障工地安全的关键步骤。该文档提供的是一种基于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进行评估的方法。此方法通过分析三个主要因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L)、人体暴露在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以及一旦发生事故的损失后果(C),计算出危险性指数(D),进而对风险等级进行划分。
1.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L):L的评分范围从10到1,表示从完全可以预料到可能性小的意外事件。例如,设备老化、漏电可能导致触电事故,L值可能为6,表示相当可能发生。
2. 人体暴露的频繁程度(E):E的评分同样从10到1,表示从连续暴露到每年几次的暴露。例如,员工每天工作时间内接触潜在危险,E值可能为6。
3. 事故损失后果(C):C的评分范围从100到1,代表从大灾难到引人注目的小事故。如火灾可能导致多人死亡,C值可能是100,而未熄灭烟头引发的小火则可能是3。
根据L、E、C的乘积(D),可以将风险分为五个等级:
- 极其危险(D>320),需要立即停止作业;
- 高度危险(160≤D≤320),需立即整改;
- 显著危险(70≤D≤160),需要整改;
- 一般危险(20≤D≤70),应注意;
- 稍有危险(D<20),尚可接受。
文档中列举了多种作业活动及其潜在危险,例如:
- 生活区的触电和火灾事故;
- 施工过程中的火灾事故,如电气设备老化、消防器材不足、乱丢烟蒂等;
- 深基坑作业时的坍塌事故,涉及支护、开挖方案、变形监测等;
- 高处坠落事故,如临边防护缺失、通道不规范等;
- 土方工程的高处坠落风险,以及触电事故,如水泵绝缘测试、漏电保护器失效、使用安全电压等。
对于每种风险,都提供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如加强日常检查、制定应急预案、设置专用库房、设置防护栏杆等,以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减轻事故后果。这些控制措施旨在提高工地的安全性,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的同时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