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红字发票(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指引借鉴
本资源主要介绍了开具红字发票的步骤和注意事项,涵盖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两种类型的红字发票。下面是对资源的详细说明:
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1. 进入开票软件,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或者通过导航图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进入填写界面。
2. 选择相对应的申请原因,例如购买方申请或销售方申请。
3. 销售方申请分为两项:如果销售方的发票是隔月开具的(非本月和上月且在 180 天内),需要选择“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的”;如果发票是本月或者上月开具的,一般选择“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的”。
4. 输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系统会自动判断,若可以开具系统会给出提示“本张发票可以开红字发票”,点击“确定”。
5. 系统会自动生成对应信息表,确认无误后点击“打印”即可保存信息表。
6. 在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选中对应信息表点击上传,系统弹出提示点击“确认”,审核后信息表描述会变为“审核通过”。
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1. 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或者如图显示发票号码确认界面,确认无误,请点击“确认”。
2. 点击第一排“红字”,系统自动弹出填写对应销项正数发票代码号码界面,需要录入两次录入后点击下一步,确认信息后点击确定,发票自动生成。
3. 备注栏自动显示原销项正数发票代码号码,确认无误后打印即可。
常见问题
1. 红字信息表提示:蓝字发票不是上月或者当月开的,不能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
答:是销方申请信息表时,申请条件选择不对,隔了一个月要选“购买方拒收”,上个月的本月的才能选“尚未交付”。
2. 红字发票信息表提示:数据校验无异常,总局信息表系统暂时连接不上,待连接正常或同步总局数据时系统将自动发送。
答:一般是网络比较繁忙,建议企业稍等片刻或者换个时间重新点击下载更新状态。
3. 开具红字发票时发票信息为乱码,如何解决?
答:由于数据迁移历史数据出错导致,建议完全安装不恢复数据开具红字发票。
4. 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时候提示:信息表税额大于蓝字发票的金额,如何解决?
答:此问题是由于申请表开具重复导致。删除本地信息表,点击“下载”,如果能够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表则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5. 重复申请了信息表,如何处理?
答:正常销售方申请重复上传会提示,已经上传,不能重复上传,若是购买方申请,且已经审核通过,建议联系税局撤销重新申请的信息表。
6. 信息表开错了,请问如何处理?
答:如果没有上传,可以删除信息表,重新申请;如果上传成功,建议联系主管分局撤销错误的信息表,重新开具信息表。
本资源提供了详细的开具红字发票指引,并对常见问题进行了解答,帮助企业更好地掌握红字发票的开具流程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