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业小规模纳税人 2018 年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编者按:一般地,小规模纳税人不得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住宿业、建筑
业、咨询鉴证业的营改增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久的
将来,软件业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了,现与各位老师探讨。
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一般地,小规模纳税人不得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住宿业、建筑业、咨
询鉴证业的营改增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45 号)第二条规定,自 2018 年 2 月 1 日起,月
销售额超过 3 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 9 万元)的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
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至此,自 2018 年 2 月 1 日起,月销售额超过 3 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 9 万元)
的(1)住宿业、(2)建筑业、(3)咨询鉴证业、(4)工业、(5)信息传输业、
(6)软件业及(7)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7 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
行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了。
但需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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