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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代理商信息登记操作手册
一、基本概念
代理商和合同进行关联,部分合同上的代理商信息不全,需要进行补录。
新建渠道资料时,需要选择合同。由于一个渠道可以关联多个合同,因此在新建渠道时,需要从渠道
对应的合同范围中,给渠道指定一个代理商。
二、补录方式
首先,需要将代理商信息补充完整:通过渠道集中管理系统中的代理商合同功能中的补录功能,对代
理商信息进行补录。
其次,需要建立渠道和代理商的关联关系:在新建渠道资料时,给渠道指定代理商,从而建立渠道和
代理商关系。
此外,对于以前未指定代理商的渠道,需要通过渠道资料修改,建立渠道和代理商的关系。
三、操作说明
1. 代理商信息补录
在渠道集中管理系统中【代理商合同】中选择合同,并进行补录。
主要补录合同签约方代理商信息中的如下信息:代理商类型、法人代表、注册资金、工商执照号、代
理商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纳税人类型、纳税人识别号、归属区域。
其中代理商类型通过下拉方式选择,可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税人类型可选“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非增值税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