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识点总结
#### 一、总则与适用范围
- **目的与原则**:该规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在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旨在减少火灾带来的损失,保护人员与财产安全。
- **适用范围**:该规范适用于新建或扩建的燃煤火力发电厂(3~600MW机组)以及电压为35~500kV、单台变压器容量为5000kVA及以上的变电所。
- **技术革新**:在设计过程中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确保设计既安全又经济合理。
- **法规遵从**:除了遵循本规范之外,还应当遵守现行的国家相关标准与规范。
#### 二、建筑火灾危险性分类与耐火等级
- **分类与耐火等级**: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对火灾危险性进行分类,并规定相应的耐火等级。
- 例如,对于电气控制楼、微波楼、继电器室,在没有采取防止电缆延燃措施的情况下,其火灾危险性被划分为丙类。
- **建筑构件要求**:
- 主厂房及运煤栈桥的承重构件若为不燃烧体,则非承重外墙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25小时;若为难燃烧体,则不应小于0.5小时。
- 汽轮机头部油箱及油管道附近的钢质构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 **室内装修材料**:集中控制室、主控制室、网络控制室等关键区域的室内装修材料必须为不燃烧材料。
#### 三、厂区总平面布置
- **重点防火区域**:根据实际需求,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火区域,并规定了这些区域的具体划分标准。
- **防火间距**:重点防火区域与其他建筑物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并宜设置消防车道。
- **防火分隔措施**:重点防火区域之间、重点防火区域与其他建筑物之间的电缆沟、运煤栈桥、运煤地道及油管沟应采用防火墙或水幕等防火分隔措施。
- **消防车道布局**:
- 厂区内至少设有两个出入口,以便消防车辆出入。
- 主厂房、点火油罐区及储煤场周围需设置环形消防车道,以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无阻。
- 山区发电厂如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存在困难,可以沿着长边设置尽头式消防车道,并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
#### 四、特殊区域布置
- **消防车库**:消防车库的布局需考虑与汽车库的分离,并且出入口的设计应避免与主要车流、人流相交叉,以确保消防车辆能够快速到达现场。
- **油浸变压器与关键建筑的距离**:汽机房、屋内配电装置楼、主控制楼及网络控制楼与油浸变压器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米;当距离小于10米时,面向油浸变压器的外墙不应开设门窗或采取其他防火措施。
- **点火油罐区**:点火油罐区应单独布置,通常位于厂区较低的地势边缘地带,周围需要设置围栏或实体围墙以提高安全性。
通过以上总结可以看出,《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全面覆盖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的设计、施工以及日常运行中可能遇到的消防安全问题,旨在通过严格的规范与指导来降低火灾风险,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