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化工企业临时用电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和确保生产或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用电,防止因临时用电引发的事故。本规定适用于亚泰化工及其下属单位和临时施工单位,涵盖了380V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的临时用电作业。
1. **临时用电定义**:
- 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进行基建、安装、检维修、技改和日常维护等活动中,使用的时间有限、非固定的电力供应。
- 临时用电线路不仅包括标准配置的接线排和接线盘,还涉及电缆、电线、电气开关和设备等。
2. **临时用电审批**:
- 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行临时用电作业前,必须先取得《动火作业票》,作业期限不得超过许可期限。
- 必须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1天,超期需重新申请。许可证保存期为1年。
3. **安全管理**:
- 临时用电由公司电工负责管理,包括现场勘测、电源线路搭接与拆除以及日常检查。
- 安全环保部监督临时用电安全。
- 安装、维修和拆除临时线路的作业人员需持有效电工作业证,并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同时需有人监护。
4. **外来单位临时用电程序**:
- 提前1-3天编制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包括用电负荷、供电时间、地点、安全管理措施等。
- 当临时用电设备达到一定规模时,应编制临时用电计划并通知厂部。
- 经安全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后,由生产设备部发放“临时用电许可证”。
5. **用电管理**:
- 临时配电箱应有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室外箱体应有安全锁,钥匙由现场负责人保管,防雨防潮。
- 操作顺序遵循“先总后分”原则,停电顺序反之,紧急情况除外。
- 配电箱维修时,需断电、上锁并挂警示牌,禁止带电作业。
- 非专业电工不得自行接线或拆线,擅自接线者将被取消作业资格。
6. **安全要求**:
- 所有临时线路应使用额定电压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 单相设备使用三芯电缆,三相设备使用四芯电缆,动力、照明合一使用五芯电缆。
- 移动设备应配备漏电保护器,禁止共用电源开关。
- 照明电源电压根据环境限制,如潮湿场所不超过24V,特别潮湿场所或特定容器内不超过12V。
7. **临时用电许可证**:
- 包含临时用电单位、用途、地点、工作电压、电源接入点等信息,以及风险识别和消减措施的确认。
以上规定旨在确保化工企业在临时用电过程中的安全,通过严格的审批、管理和操作规程,降低电气事故的风险,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