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维修和报废规范流程GA952007
灭火器维修和报废规范流程GA952007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颁布于2007年6月8日,实施于2007年10月1日。该标准代替了GA 95-1995《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旨在加强对灭火器维修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经维修的灭火器完好有效。
该标准规定了灭火器维修的术语和定义、总要求、维修条件、维修技术要求、报废、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它适用于手提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的维修和报废,也适用于对灭火器维修单位的维修条件和维修能力的评价。
本标准的主要变化包括:标准名称的改为《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增加了第3章术语和定义、增加了第4章总要求、增加了第5章维修条件、修改了第6章维修技术要求、取消了灭火器检查的内容、增加了第8章试验方法、增加了第9章检验规则。
该标准的实施将对灭火器维修单位和灭火器生产企业产生重要影响,确保灭火器的维修和报废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在该标准中,术语和定义部分对灭火器维修相关术语进行了定义,例如合格的人员、维修、再充装、维修条件、维修能力等。
维修条件部分规定了维修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维修场地、维修设备、检验设备、人员和对维修质量实施有效控制的条件。
维修技术要求部分规定了灭火器维修的一般程序,包括拆卸、水压试验、筒体清洗和干燥、再充装等。
报废部分规定了灭火器报废的要求,包括报废的定义、报废的原因、报废的程序等。
试验方法部分规定了灭火器试验的方法,包括灭火器的性能试验、结构试验、气瓶水压试验等。
检验规则部分规定了灭火器检验的规则,包括灭火器的出厂检验、维修出厂检验、维修能力检验等。
《灭火器维修和报废规范流程GA952007》对灭火器维修和报废的规定和要求,旨在加强对灭火器维修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灭火器的维修和报废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