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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水技术质量保证措施
1 降水技术要求与质量标准
(1) 井位要求
1) 井位施放时必须详细调查核实场区地下管线分布情况,当无法确定时可采用
人工开孔的方法,当确认地下无各种管线后方可施工;
2) 为避开各种障碍物,降水井间距可作局部调整,但间距最大应≯(设计“标准
井距”×130%),且降水井总量不得减少。如无特殊要求,对于暗挖工法,井距结
构外轮廓应≥2.5m。
3) 土方开挖施工前,降水井应已施工完毕。
(2) 井身结构误差要求
井径误差±20mm;垂直度误差≤1%;
(3) 成井方法要求
在场地条件允许时,应优先选择反循环方式成井;选用其它成井工艺时,应着
重注意洗井的效果以满足设计要求。
(4) 填料要求
1) 含水层段砾料应具有一定的磨圆度,砾料含泥量(含石粉)≤3%,粒径 3~
7mm;对含水层以上部分的砾料,在磨圆度和粒径方面可适当降低要求,但严禁使
用片状、针状石屑;
2) 要避免填料速度过快或不均造成滤管偏移与滤料在孔架桥现象,洗井后滤料
下沉应与时补充滤料,要际填料量不小于 95%理论计算量。
(5) 洗井要求
1) 洗井要求达到“水清砂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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