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诊疗操作常规;
〔2〕、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是否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平安性、
可行性和效益性;
〔3〕、参加的人员资质和水平是否能够满足开展需要;
〔4〕、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和药品资质证件
是否齐全。
2、医务科审核合格项目,委托医疗技术伦理委员会进展论证,
听取该项目负责人和科室辩论后,将专家讨论意见记录在《市中心
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审批表》〔附件 2〕,并上报院办公会研究决
定。
3、医院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医务科负责对二、三类新技术项目
按程序进展卫生局、卫生厅、卫生部审批备案。审批后新技术项目
通知科室可以按计划具体实施。
4、对于各科室所提出的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申请,无论批准
与否,医务科均于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五、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质量控制流程:
1、批准后医疗新技术项目,实行科室主任负责制,按计划具体
实施,医务科负责协调和保障,以确保此项目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
效果。
2、在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过程中,主管医师应向患者或其
委托人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与委托人的意见、在征得其同意并
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前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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