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
1. **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上海市公有住房的承租权可以按照特定法规进行转让,这通常涉及到城市居民的住房权益转换。承租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将其租赁权转移给他人。
2. **《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试行办法》**:这是上海市关于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的法规依据,规定了相关的操作流程和条件,如价格确定、付款方式等。
3. **合同条款**:
- **第一条**:明确转让的公有住房的具体信息,包括地址、面积、设施等,并要求双方对此确认无误。
- **第二条**:规定了转让的成交价格,此处需填写具体金额。
- **第三条**:列出了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存入指定银行、直接支付给甲方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 **第四条**:规定了办理转让手续的时间和地点,需要在特定时间内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
- **第五条**:约定了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办理租赁关系变更的时间和流程。
- **第六条**:如果在交接前房屋设施有损坏或拆除,甲方需赔偿并支付违约金。
- **第七条**:乙方需承担转让后原有的设施维护费用。
- **第八条**:明确了双方的税费承担和验收交割前的费用支付。
- **第九条**:乙方未按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包括滞纳金和可能的合同终止条款。
- **第十条**:甲方未按时交割的违约责任,包括逾期利息和可能的合同解除条款。
4. **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合同中详细规定了双方在违反合同条款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内容,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5. **不可抗力因素**:合同中通常会包含不可抗力条款,以豁免因不可预见和无法控制的事件导致的违约责任。
6. **合同附件**:附件(如附件一至附件四)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了具体的凭证、付款安排、费用分担和其他详细信息。
以上内容体现了在上海市进行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时涉及的法律合同条款和双方权利义务,对于参与此类交易的个人或家庭具有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