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程序
1.目的
为识别公司所有活动、产品或服务的潜在事故和紧急状态,并当事故发生时及时做出反应,
减少和预防由此带来的环境影响,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的应急准备与响应。
3.职责权限
3.1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紧急状态下应急准备和响应的指挥和处置;办公室负责相关
事务的沟通和联络,负责日常应急准备和响应的管理、牵头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各车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紧急状态的处置和指挥,以及与公司主管部门的联络,
保卫部门配合。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将意外造成的任何污染及时传达到环保局。
3.2 设备部负责组织潜在安全事故及可能发生的紧急状态的识别工作;负责组织潜在化学品
使用安全事故及可能发生的紧急状态的识别工作;负责绘制潜在事故点应急设施、器材定位
图。
3.3 办公室负责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及紧急状态处理的方法、技巧等的培训,同时负责对新
员工和协作方(承包商)有关方面的教育或宣传。
3.4 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的演练由各公司设备部组织,各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3.5 发现意外的第一线人员为紧急状况通报责任人。
3.6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在紧急状态下所有人员的疏散和清点。
4.工作程序
4.1 潜在事故和紧急事态的识别和认定
4.1.1 潜在事故和紧急事态的识别:
各部门、车间在对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调查时,不仅识别现有的、正常状态下的环境因素,还
要预警和识别未来可能发生的和异常、紧急情况下的环境因素,在识别调查中一旦发现这类
因素,应在《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登记表》上记录。
此外,所有管理者在日常生产业务活动应注意和发现《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登记表》上未能
记载的潜在问题,千方百计地发现潜在事故,努力做到不遗漏。
4.1.2 潜在事故和紧急事态的评价和认定:
设备部负责组织有关方面评价环境因素时,对潜在的因素要着重评价发生的可能性和发生后
果的严重性,并对评价结果进行标识,得分达到规定值者,即列为潜在事故或紧急时态。
4.2 制定预防和处置计划
4.2.1 对列入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的紧急事态,各部门在制定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时,应明
确规定针对该项潜在事故或紧急事态的预防措施和处置措施。
4.2.2 对涉及全面的问题(如爆炸、火灾、危害品泄漏、暴风雨、水灾、地震、雷击等)由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时可参照下表容:
潜在事故和紧急事件及应急方案
潜在事故和紧急事件 应急方案 第三方援助联系方法
压力容器事故、液化气或液氨泄漏引起的爆炸 疏散人员,寻求第三方援助,上报市劳
动局 火警 119、急救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