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市级语言文字规范方案化示范校评定的自查自评报告】
这份自查自评报告是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为了申请成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方案化示范校而进行的自我评估。报告详细阐述了学校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上的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和实际操作等方面的情况。
在【组织管理】方面,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将其列入学校议事日程,并成立了由校长主管的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在人事变动后及时调整了领导班子,并聘请省级普通话测试员提供专业指导。此外,学校还制定了《宣传制度》、《校园用语用字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语言文字工作的有序进行。学校将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育教学、教职工业务考核紧密结合,如在教案检查、学生作业批改、公用文字检查中都纳入了语言文字规范的考核标准。
在【教育教学工作结合】上,语言文字工作被纳入政教处、团委、学生会的工作计划,通过朗诵赛、演讲赛等活动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校园广播员的选拔、校刊的出版以及与电视台的合作都强调了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同时,教师的普通话和粉笔字能力在教学基本功比赛中得到重视,语言文字规范也是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指标。
在【教职工业务考核工作结合】部分,学校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师考核,体现在《教师教学绩效考评细则》和《职工绩效考评细则》中,作为评先评优的条件之一。在招聘新教师时,语言文字能力也被视为重要的招聘条件,以确保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在语言文字规范方面展现出了严谨的管理和积极的实践。学校通过制度建设、教育教学活动和教职工考核等多个维度,全方位推动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力求达到市级语言文字规范方案化示范校的标准。这份自查自评报告详实反映了学校的各项工作,为后续的评估提供了全面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