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信息系统验证文件
4.2 停用 8 个月以上,重新使用前必须再验证;
4.3 连续使用时每年再验证一次。
5.验证范围及标准
验证项目
系统登录
系统权限设置、管
控
系统权限修改、管
控
验证标准
1.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后,登录信息相符;
2.人员信息更改与登录信息相符。
3.权限变更与变更人员操作权限相符
1.购、销、存各流程入口、出口,与数据录入、修改的权限应有质管部审核;
2.质管部可查询业务经营相关权限设置;
3.各操作岗位通过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在权限范围内录入、查询数据。
经质量管理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修改,修改的原因和过程应当在系统中记录
首营企业审核审批 维护信息与库存信息相符
数据备份
首营品种(从批发
公司购进)审核及
药品批件管理
药品信息管理
拒绝超经营方式和
范围购进
采购订单
按日备份数据,保证系统日志的完整性,
采购首营品种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批准证明文
件复印件并予以审核,方可采购。
药品信息增加“经营范围”一栏,与客商信息的“经营范围”的名称一致
系统能严格审核购货单位的生产范围、经营范围,并按照相应的范围购进药品
1.系统拒绝无企业或商品基础信息的采购订单生成;
2.基础信息中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商品信息的“经营范围”,否则,拒
绝该“采购订单”的生成。
1.采购订单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采购记录;
2.采购记录: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
日期等(中药饮片应标明“产地”)。
药品到货,系统应当支持收货人员查询采购记录,随货同行单、来货、采购记录
三者一致,方可收货;不相符,且供应商不予以确认的,则拒收;
对不符合收货批次药品能实现拒收
系统应当按照药品的管理类别及储存特性,自动分配储存库区。
1.库存药品按期自动生成养护工作计划,提示养护人员对库存药品进行有序、合
理的养护;
2.对储存温度特殊、有效期较短的药品按要求进行重点养护检查,并记录。
养护计划转换成养护记录,打印、回填、保存
经质量管理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修改,修改的原因和过程应当在系统中记录
1、销售药品,系统依据基础数据及库存记录生成销售订单,系统拒绝无基础数
据或无有效库存数据支持的任何销售订单的生成;
2、系统对各购货单位的法定资质能够自动识别并审核;
3、拒绝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销售订单的生成;
4、销售记录至少包括:通用名称、规格、剂型、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
货单位、销售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
1、销退收货时应当调出原对应的销售、出库复核记录;
2、对应的销售、出库复核记录与销退药品实物信息一致的方可验收,并依据原
记录数据生成销退验收记录;
采购记录
收货确认
验收记录
养护计划
养护记录
数据修改及监管
销售记录
销后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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