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部与母子公司的区别
管控弹性:
�母子公司管控模式下,由于子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以及其间资本纽带的规则要求,使得集团总部对下属公司的管控在一定程度上受限
�事业部作为企业内部的部门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仅是管理者根据发展需要创建的内部利润中心,并不需要注册成为独立的公司,自然也不存在
实质性的股权关系,因此,总部对事业部的管控具有很大的弹性,更能够表达管理者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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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部下设子公司:
在事业部下设子公司,或将具有相似业务属性的子公司整合成事业部,从而形成产品或事业集群,有利于整合相关资源,面向相同或关联顾客提供更
全面的服务。不过,实行这类管控模式一定要突破资本管理关系,从而加强事业部对子公司的紧密型管控,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构建大事业部的价值
就不充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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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公司管控有其自身的优越性,且在很多企业,实行的基本是超越规范治理层面的一元化集中管理模式,与上述事业部制体制已基本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