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飞龙中路南侧,市消防特勤大队东侧地块工程建筑节能监
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特点:
工程名称:常州市飞龙中路南侧,市消防特勤大队东侧地块工程;
本工程由常州市金新控股集体有限公司投资,江苏中信嘉华建筑设计
院设计,江阴一建筑工程公司总承包;建筑面积 79503.76m2;结构类
型:框架结构,层次:三栋 18 层、一栋 23 层三栋商铺及地下室。最
高出约 67 米。室内+0.000 为黄海标高 4.800 米。
外 墙 保 温 材 料 : 岩 棉 板 30mm 板 ( A 级 ), 导 热 系 数 :
(W/m.K)0.045,传热系数(W/m
2
.K):工程设计值 0.92。
屋 面 保 温 材 料 : MLC 轻 质 保 温 混 凝 土 ( A 级 ), 导 热 系 数 :
(W/m.K)0.085,传热系数(W/m
2
.K):工程设计值 1.33。
塑钢型材普通中空玻璃窗:玻璃中空型号 5+12+5,窗墙面积比工
程设计值 0.36,传热系数(W/m
2
.K):工程设计值 2.7。
照明节能:起居室、卧室、餐厅等照明均采用高效节能灯,要求灯
具效率≥75%,所有灯具功率因数均为 0.9 及以上。非机动车库、楼梯、
走道照度值分别为 75、30、50Lx;起居室、厨房、卫生间照度值
100Lx,功率密度值 5w/m2;卧室照度值 75Lx,功率密度值 5w/m2;
餐厅照度值 150Lx,功率密度值 5w/m2。
二、监理实施编制的依据:
1、《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96-2010
3、《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