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书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为保障合作良好、有序运行,充分保护各方的正当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
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目的,就双方在 开设舞蹈艺术培训中心,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
舞蹈艺术培训中心。
第二条 合作方式
1、甲方负责提供教学、办公场地,教学设备,广告宣传、招生等工作,并负责相关费
用。
2、由甲方董事长郭淑芳出任深圳舞蹈艺术培训中心董事长,负责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
的全面管理工作;由乙方出任深圳舞蹈艺术培训中心校长兼总教练,负责本舞蹈艺术培训中
心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管理学员档案包括整理、保存、运用学员的信息资料,负责招聘教
学师资及员工,组织教学培训等。
3、乙方招聘的教学师资及员工与深圳 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签订合作协议,教师工酬根据
教师级别不同按每课时 200-400 元的不同标准由深圳 舞蹈艺术培训中心支付,教师工酬以
日结方式进行结算。
4、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设立单独的财务账簿及账户,独立核算,每月核算一次,实行
专款专用。
5、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设立一名会计和一名出纳,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的会计由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