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是北京市针对微博服务的一项管理法规,旨在规范微博平台的运营,维护网络传播秩序,保障信息安全,以及保护用户权益。该规定于2011年12月16日公布并实施,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网站及微博用户。
规定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基本原则**: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鼓励微博客的健康发展,发挥其社会服务功能。
2. **网站责任**:网站在开展微博客服务时需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办网,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制定服务发展规划,控制服务总量、结构和布局。
3. **许可与备案**:网站需在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前,向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申请并审核同意。
4. **信息安全**:网站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业人员,落实技术防控措施,保护用户信息安全,防止虚假信息和有害信息的传播。
5. **信息内容审核**:网站需对微博内容进行监管,确保信息内容合法,用户需使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不得发布违法信息。
6. **行业自律**:行业组织负责建立微博客行业自律制度,指导网站规范服务,培训从业人员。
7.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规定的网站和用户,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8. **过渡期安排**:已运营的微博客服务网站需在规定公布后三个月内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用户规范。
通过这些条款,北京市政府意在平衡微博客服务的开放性和可控性,促进互联网环境的健康有序。尽管规定可能增加了微博服务的运营成本和管理难度,但其目的是为了防止不良信息的传播,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而非限制微博客服务的发展。实际上,健康的网络环境更能促进微博客服务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