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智慧呼和浩特”,遵循以下原则:
1.市场为主,协同创新。积极探索智慧城市的发展路径、
管理方式、推进模式和保障机制。发挥政府规划引领,统
筹协调,优化环境、应用示范等方面作用,发挥市场机制
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与导向性作用,鼓励机构和企业等
多方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营,适合市场化建设的全部对
市场开放,政府购买服务。涉密或暂时不能开放的方面政
府主导建设。
2.顶层设计,协调发展。采用先进适用的信息技术,高
标准规划和统筹建设各领域的智慧项目,有计划、分层次
地协调推进。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主体
功能区规划、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城乡规划以
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做好统筹城乡发展布局。
3.基础共建,资源共享。加快信息化基础网络和信息交
换共享平台的建设,通过规划、统筹、引导,推动集约化
建设,加快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共享交换。
4.立足城市基础和产业发展,拓展应用。以城市发展需
求为导向,把培育智慧产业作为建设智慧城市的立足点,
以智慧应用带动智慧产业和云计算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
促进智慧应用。
5.以人为本,务实推进,重点突破,示范带动。突出为
民、便民、惠民,向城市居民提供广覆盖、多层次、差异